众所周知对于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其实一直以来都有,只不过由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导致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也发生了许多变化。那么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些?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
个人所得税核定方式,通常有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三种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应纳税额=月(季)核定经营额或所得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
按收入或成本核定征收: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或转包、转租的个人,以及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为了能够确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得到良好的处理,不仅需要了解清楚以上信息,还需要对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另外可以积极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