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目前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并且核定征收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来说,有较大的帮助。那么核定征收的概念是什么?又包括哪些方式呢?
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实用核定征收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的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办法比较常见,适用于企业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或者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企业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情况。
2、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适用于不能正确核算或者计算与推定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情况。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征税一般采取定额定率征收,不过也要看不同地区不同政策。
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各有利弊,企业想要做好税收筹划降低税负,那么必然需要对两种征收方式信息进行详细了解,从而做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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