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的两种方式,并且一定的情况下,核定征收所缴纳的税额要比查账征收要少。为了能够确保企业利用好核定征收,需要了解清楚核定征收的方式有哪些?并且法律依据是什么?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四条、第六条。
虽然
核定征收对于企业有很大的好处,并且也能促使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完成,但是为了能够企业的长久发展,企业还是应该积极的寻求合理合法的筹划方法,以便确保筹划的顺利与成功,同时这也是为了确保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